发布时间:2016-02-22 08:4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据报道,不少科研人员因为争取不到科研项目,收入微薄,最终只能离开科研岗位,另谋生路。一些被逼无奈的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为了拿到自己该得的劳动报酬,难免会做出一些违规行为。(12月14日人民日报)
目前,我国科研机构基本上实行“三元工资体系”,即: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基本工资由国家下拨,虽固定但较为微薄,一般为一两千元。剩下的两部分主要来自承接科研项目的收入,其中的科研项目是指国家下拨经费的“纵向课题”和企事业合作单位提供经费的“横向课题”。
将科研人员工资收入与课题经费挂钩,鼓励多劳多得,有助于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激情。但科研人员工资收入过度依赖于课题经费,势必会出现另外一种局面:有课题经费时收入不成问题,一旦没争取到课题,就只能拿一两千元的基本工资,连基本生活都保障不了。
科研人员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争取科研课题,会产生三方面危害:
一是科研时分心走神,无法专心致志。科研特别是基础研究想要出高质量的成果,往往需要科研人员心无旁骛、坚持不懈地探索。科研人员同普通人一样,面临生活的压力,如果他们无法获得与自己劳动付出相匹配的收入,甚至为生计发愁,怎能集中精力搞好科研?二是无法形成科研合力,难有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很多科研课题不能仅凭个人力量,往往需要团队合作,如果每个人都想做课题组的负责人,都想拿更多的科研经费,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内部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容易导致内耗效应。三是带来滥用科研经费的隐忧。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员可能会想方设法钻空子,挪用和贪污科研经费。
解决科研人员收入保障问题,我认为最理想的办法就是改革并完善当前的“三元工资体系”,大幅度提高科研人员的基本工资,降低因科研经费减少对科研人员收入产生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健全激励机制,让那些科研能力强、科研成果多的人获得更多奖励。这么做既能避免科研人员的收入过于依赖科研经费的现象,又能激发广大科研人员创新的热情,利用有限的科研经费获得更加丰硕的科研成果。
(作者罗建华,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文章第14次入选“锐评”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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