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教育频道 > 教育新闻 >

低龄犯错无处安放? 探访:未成年人的“重生之路”

[摘要]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近年来,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问题频发,未成年犯罪的成人化、低龄化、暴力化以及团伙化趋势明显,引发社会上对“降低未成年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很高。不过,在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发源地上海市检察院未检处副处长黄冬生看来,目...

  近年来,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问题频发,未成年犯罪的成人化、低龄化、暴力化以及团伙化趋势明显,引发社会上对“降低未成年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很高。不过,在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发源地上海市检察院未检处副处长黄冬生看来,目前针对不满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制度尚未完全被激活,在此背景下谈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不是很好的方法和建议。

  在浦东新区检察院位于上海市花木路的办公地点内,设有一间悬挂国徽、布置类似于法庭的宣告室,涉罪未成年人在这里接受“附条件不起诉”的宣告,感受到法律的震慑。这只是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发源地上海对于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的探索之一。近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走访了上海多区检察院,了解到诸多未成年人在特殊检察制度下的“重生之路”。

  案例

  涉罪少年“不上庭”

  2013年6月13日,因恋爱纠纷,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路昌里路路口曾发生一起斗殴事件,有4名成年人、20余名未成年人涉案。浦东新区检察院对在场未参与的涉案人、虽参与斗殴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涉案人,均责令家长教育并协调所在社区的青少年事务社工介入,配合教育矫正。

  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上述案件中,对已经构成犯罪的12名未成年人,根据其在犯罪中所起作用、法定情节、认罪态度等不同,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对符合条件的7名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分别设定六至十一个月的考验期。

  什么是附条件不起诉?

  近几年来,为落实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上海未检部门首创了多项制度,如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庭审教育、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等机制,在2012年新修订的刑诉法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别程序”涉及检察机关工作职能的部分,对上述做法悉数采纳。

  附条件不起诉由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首创,是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一项制度,指对于未成年人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附条件不起诉需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以一定的考验期(我国为6个月至1年),由检察院对其进行监督考察。

  在监督考察期内,涉罪未成年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考验期内考察机关可以根据未成年人的个人经历、家庭环境、犯罪行为等,制定针对性的改造、矫治和教育要求。

  通过监督考察后办案机关可作出不起诉决定,否则则撤销不起诉,提起公诉。

  1234下一页 1234下一页

1234下一页

《低龄犯错无处安放? 探访:未成年人的“重生之路”》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edu.yuduxx.com/news/715151.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下一篇:没有了 上一篇:锐评:坏宿舍让好大学离我们而去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