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认真落实《
镇平县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方案》文件精神,镇平县教体局近日积极安排部署,采取四项措施,全力推进燃煤散烧管控工作。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11月21日,镇平县教体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学校食堂“煤改气”“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办公室,负责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调度通报、督导考核、奖惩问责等工作。印发《镇平县教体局关于学校食堂“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实施方案》,快速推进燃煤散烧管控工作。
二、明确责任,广泛宣传。明确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和县管学校是实施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管控行动的落实工作。通过工作推进会、校讯通平台、学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学校师生、食堂经营企业及
社会广泛宣传,解读该县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提高全社会推广使用洁净能源的认知度和自觉性,增强环保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合力。
三、强力推进,确保实效。对全县使用散煤、焦炭燃料的学校进行集中整治,列出工作台账,做好排查管控。县教体局与乡镇中心学校、县管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要求城区23所学校和乡镇政府所在地30所小学务必于12月20日前完成任务,其他学校年底前完成“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同时,成立6个工作组利用星期天休息时间深入学校进行全面排查,指导各校自行拆除污染燃料燃烧设施,处理库存散煤、焦炭等燃料,完成对食堂燃料灶具的更换,确保学校食堂燃料灶具更新换代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促进燃煤散烧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力督查,严格问责。依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督查组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坚持日汇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查找问题根源,明确整改要求,确保管控工作取得实效。配合县环保、工商、公安等部门,对使用燃煤散烧设施的
餐饮单位或经抽检使用散煤为劣质煤等餐饮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年底前,镇平县教体局将组织散烧管控工作整改情况进行考核,对严格履行职责、治理落实到位、任务完成良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启动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