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暨“两区”支教工作推进会召开
7月29日,2016年
河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暨“两区”(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支教工作推进会在
郑州召开。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张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人事处、师范处、财务处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郑州等6个省辖市、
邓州等2个直管县和
光山县教育部门的负责同志做了大会交流发言。
张涛在讲话中指出,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教育大省,农村人口众多,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是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重点和难点,关键在教师。从我省现实情况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师资资源配置不合理、教师队伍素质不高,已成为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实现均衡发展的瓶颈。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拓展教师补充渠道,开展校长教师校际交流,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继续实施“两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等政策措施,作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重要举措进行部署安排。各级教育部门一定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提升农村中小学师资保障能力。张涛要求,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组织实施《河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这是省政府近年来制定出台的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份重要文件,其中许多新的改革举措尤其是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编制的调配,将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研读,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符合乡村教育实际的政策措施。
二是加快推进2016-2017学年“两区”支教教师选派工作。各地要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好国家安排给我省的“两区”支教任务,加强组织实施,确保新学期开学前部署完毕、2500名支教教师全部按时到岗。
三是认真落实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今年6月29日,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出台意见,明确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即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特殊教育学校为1:3。下一步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统筹教师资源,解决教师配置的突出问题。
四是加快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这项工作已列入2016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重点任务工作台账,各地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加快推进,力争3至5年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五是认真做好全省26个连片特困县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工作。2015年,我省享受补助的学校9019所,享受补助的教师共计123803人,其中乡学校教师49725人,村学校教师62435人,教学点教师11643人,发放补助资金3.54亿元,对提高改善特困县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还将采取措施,认真抓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确保按时发放,足额发放。
六是认真做好教师资格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