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教育频道 > 校园新闻 >

要与反教育行为作斗争

[摘要]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北京理工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杨东平推荐语: 日前,听顾明远老师说起发表了一篇关于“反教育行为”的文章,终于在网上找到,并找到文中提及的照片,一并转载于此(原文发...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北京理工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杨东平推荐语:日前,听顾明远老师说起发表了一篇关于“反教育行为”的文章,终于在网上找到,并找到文中提及的照片,一并转载于此(原文发表于《中国教育学刊》2011年第9期)。相信每一个人都会认识这篇“檄文”的价值。中国教育太少这种仗义直言、主持正义、为儿童少年保护呐喊的声音,太少这种具有民主精神和科学理性、尊重教育规律的声音。80高龄的顾老师为我们作出表率。他列举了5种反教育行为,我们是否可以继续追究下去,与教育中的种种反教育行为作斗争?

  要与反教育行为作斗争

  文|顾明远(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某省的一次夏令营中,“下士”伺候“上士”吃饭的照片。

  曾看到一张照片,标题是“差生伺候优生吃饭”。画面说明是,某校夏令营为了让学生“体验人生百态,把握自我命运”,根据学生的表现打分,把学生分成“上士”“中士”“下士”三等。“上士”吃三菜一汤,还有一杯代表身份的“红酒”;“中士”吃两菜一汤;“下士”站在桌子旁边伺候“上士”吃饭,只有等“上士”吃完了,把碗筷收拾了才能去吃比较差的饭。谁看到这张照片都会感到十分吃惊,这位校长竟然想出这种馊主意!

  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学校的职责是敬业爱生,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但是现实生活中却时时出现上述那种教育,笔者把它称为“反教育行为”。今天我们大声疾呼,“育人为本”不应再停留在号召上、口号上,而应该针对育人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批判和纠正,与反教育行为作斗争。目前,教育中反教育行为表现在许多方面。

  反教育行为之一,是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特别歧视所谓“差生”“后进生”。

  上述那张照片不就是对学生人格的极大污辱?前几年山西某报登过一篇文章,标题为“谁毁了我一生?”,讲述一名非重点学校学生考上重点高中后,受到重点学校一位英语教师歧视。该教师常用语言伤害这位学生,使其功课一落千丈,对学习失去了信心。

  当前有些学校设重点班或实验班,有的教师对非实验班的学生歧视,说非实验班的学生都是“烂学生”,使学生心灵受到极大的伤害。有些班主任甚至当着家长的面数落学生的缺点。这都是有损学生人格的反教育行为。

  反教育行为之二,是用暴力对待“后进生”。

  电视曾曝光这样一件事,杭州有一所西点男子学校,用黄连、辣椒、鞭子等惩治顽皮的儿童,画面上还展示了一名儿童背上的条条鞭痕。另据报道,武汉某训练学校居然把学生整死!这种反教育行为严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种违法行为。此外,家长体罚子女的事也屡见不鲜。这都是违背法律和教育规律的行为,我们是不是应该与之斗争?

  反教育行为之三,是用非人性的标语口号来督促学生拼命学习。

  有一所学校高三班的黑板上方贴着这样的标语:“生时何必多睡,死后自然长眠。”何等惊人!类似的标语口号常见于高三毕业班上。这不仅不利于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而且会增加学生的压力;把学生捆绑在分数的战车上,更不利于学生理解人生的真正价值。

  反教育行为之四,是在学习中提倡竞争。

  有一种错误的观点认为,市场经济讲竞争,社会上竞争激烈,因此应该把竞争机制引入学校。这是违背教育规律的,历代教育家都不主张学生在竞争中学习。学校应该营造互相切磋、互相借鉴、互相帮助的学习气氛,使学生共同进步。但现在学校却强调竞争,学生间互相保密、互相歧视。有一个学生考了一百分,回家大哭一场。母亲问她:“考了一百分为什么大哭?”女儿说:“因为还有一个同学也考了一百分。”这种竞争滋生了嫉贤妒能的心态,是不是也是一种反教育行为?

  反教育行为之五,是拔苗助长,对学生实施过度的教育,过早地给儿童加重学习任务,用沉重的学习负担剥夺其幸福的童年。

  这不仅使儿童身体受到损害,而且也使其社会情感受到扭曲。江苏瓜农施用膨大剂,使未成熟西瓜在地里裂开。我们的教育是不是也在向学生施用膨大剂?这值得大家反思。

  反教育行为,学校中存在,也反映在社会、家庭中。陶行知先生说过,好教育培养出好人,坏教育培养出坏人。反教育就是一种坏教育,学校、家庭、社会都要与之斗争,特别是学校,作为专门育人的阵地,更要坚决与之斗争。

  (本文选自杨东平的博客)


《要与反教育行为作斗争》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edu.yuduxx.com/xiaoyuan/510161.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我要评论

尚未注册畅言帐号,请到后台注册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