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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家长“小”红包 伤师道“大”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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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家长“小”红包 伤师道“大”尊严

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评论员 线教平

  1.2元、9.9元、12元……作为一种社会联结手段,“微信抢红包”早就不算新鲜玩意。虽然钱不多,但是不少人却乐此不疲,甚至当作一种消遣。那么老师抢家长的红包合适吗?40多岁的赵老师说,虽然有明确规定,禁止老师以任何形式收礼金、礼品、购物券等,但是在微信群里,老师与家长像朋友间相处交往,抢个家长发的红包无伤大雅,不应该扣上“收礼”的帽子。(12月29日《华西都市报》)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这一职业有其特殊性,其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学生的道德养成和人格发展,而社会对其道德水准的宽容度也远低于其他职业。大文学家巴尔扎克曾说过,谁自重,谁就会得到尊重。只有懂得自重自爱,才能尊重别人,才有可能赢得别人的尊重。普通人如此,教师更应如此。因此,为人师者不该自降标准,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社会公民,在与家长和学生交往时,还是言行谨慎、自重些为好。

  教师和家长在微信群互动,除有关孩子的教育外,也并非不能涉及个人“私房话”,也并非不能和家长建立朋友关系,但这种关系最好还是止于“君子之交”,这看似是一种冷漠,其实对双方都是一种保护。对教师而言,一旦和家长发生“吃请”“发送红包”等关系,有时尽管数额很少,但也难免在情感上反映出来,这样,老师在教育孩子时就很难保持客观公正的定力;从家长的角度说,由于自身在学校教育中处于从属地位,多数都抱有“讨好老师”的心态。因此,一旦当老师的稍有不慎,很容易让家长互相攀比讨好教师,即便教师无心,也多半会让自身处于尴尬的位置。与其事后后悔,不如事前就“清者自清”,谨言慎行。

  从学生的角度看,教师更应该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好学生的表率。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正是这个道理。如果为人师者在微信群里和家长就发收红包“抢”得不亦乐乎,难免在学生心目中自掉身价、自毁形象,也不利于对学生言传身教的教育。

  为人师者应该明白:教师这一职业不同于其他社会职业,需要有更高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自我约束精神,而社会舆论对这一职业群体道德水准的要求也要高于一般职业从业人员。如能认识到这一点,就会在面对“吃请”“抢红包”等涉及和学生、家长的利益关系时,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就不会认为“偶一为之也无伤大雅”了。

  当下,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功利化、庸俗化思潮甚嚣尘上,也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当其时,而作为主阵地的学校教育则首当其冲。作为教师,理应在这方面成为表率,不仅在大是大非面前表现出职业道德素养和人格力量,更应该在细微小节上勤勤恳恳,扎扎实实,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真正的师道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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