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07 10:5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或矫激以立名;或则结为徒党,互相标榜,奔走运动。因其徒党众多,亦自成为一种势力。
用人的条件,第一是德,第二是才,第三才数到学识。这是理论上当然的结果,事实上也无人怀疑。考试之所觇,只是学识。这不是说才德可以不论,不过明知才德无从考校,与其因才德之无从考校,并其学识的试验而豁免之,尚不如就其学识而试验之,到底还有几分把握罢了。
以利用为目的,以学习为手段,学到的,至多是技术,决不是学问。此其原理,在学校与科举中,并无二致。以得奖励为目的的学校,其结果,只能与科举一样。
教学童以文字,只有使之识其形,明其音义,可以应用,断无涉及文字构造之理。
若求书写的便利,至少改用行草。在正书中无论笔画如何繁多的字,在草书里,很少超过五画的。
用学校教授的方法,收效必小。因为语言是实用之物,要天天在使用,才能够学得成功,成功了不致于忘掉。假使有一个人,生在穷乡僻壤,和非本地的人,永无交接,单用学校教授的形式,教他国语,是断不会学得好,学好了,亦终于要忘掉的。所以这一个问题,断不能用认为的方法,希望其在短时间之内,有很大的成功。
行为的好坏,不是判之于其行为的形式的,而是判之于其用意。所以所争的只在迷悟。迷时所做的事,悟了还是可以做的。不过其用意不同,则形式犹是,而其内容却正相反,一为恶业,一为净业了。喻如母亲管束子女,其形式,有时与厂主管理童工是一样的。所以说:“共行只是人间路,得失谁知霄壤分。”
伪书既知其伪之后,在相当条件下,其材料仍可利用。
一种学术,当其与名利无关时,治其学者,都系无所为而为之,只求有得于己,不欲眩耀于人,其学自无甚流弊。到成为名利之途则不然。治其学者,往往不知大体,而只斤斤计较于一枝一节之间。甚或理不可通,穿凿立说。或则广罗异说,以自炫其博。引人走入旁门,反致抛荒正义。从研究真理的立场上言,实于学术有害。但流俗的人,偏喜其新奇,以为博学。此等方法,遂成为哗世取宠之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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