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5-13 00:09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大河网讯(记者 许会增)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5月11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就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作出规定。
在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子女入学方面,《通知》要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入学政策,设立专门的服务大厅(或窗口),公布咨询电话和入学条件,接受家长咨询。各地要简化手续,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全日制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子女入公办学校学习,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及时办理新生的学籍注册和转接。
在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方面,《通知》要求,义务教育招生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实行阳光招生。各地要科学制定2015年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把划片范围、招生政策、招生程序等向社会公布。严禁采取考试方式选拔生源。对于大班额比例过高的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方面,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和《教育部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政法函[2013]15号)的规定: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鼓励引导民办学校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招生,不得到异地组织考试选拔,扰乱当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于联合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占坑班”选拔生源,加重学生课业和经济负担的,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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