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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升小新进展!入学登记工作完成后...(2)

[摘要]大兴区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29日前 完成本市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5月1日起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5月3日 启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 5月9日至5月31日 完成...

  大兴区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29日前 完成本市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5月1日起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5月3日 启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 5月9日至5月31日 完成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5月9日至5月13日 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县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5月14日至5月15日(周六、日) 准许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受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报名 5月21日至5月22日(周六、日) 对报名的小学毕业年级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进行特长测试 5月24日 完成初中特长生招生工作 6月10日前(周日) 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跨区县招生工作 6月18、19日(周六、日) 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7月1日前 审核各初中校新生名单并下发 7月4日起(周一) 各中小学(含接收小学毕业生的特殊教育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9月1日至9月15日 建立小学和初中新生学籍档案

  石景山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25日—29日 学校网上填报招生计划 5月9日—5月31日 家长登录小学入学管理平台按要求完成注册、详细信息采集。 5月12日 超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的审核、认定、注册、信息采集。 5月13日—31日(工作日) 非京籍学生家长到各街道办事处办理五证的审核工作。 5月14、15日 非京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购买自有住房(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进行登记。 5月16日 非京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有《北京工作居住证》的,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注册。 5月17日 按京籍对待(《北京工作居住证除外》)的非京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注册。 6月8日前 具有跨区招生资格的学校完成跨区录取工作。 6月18日、19日 京籍(含京籍待遇)家长携户口本、房产证到户口或房产所在地服务片区小学进行资格认定。小学在入学服务系统中认定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资格。培智学校进行入学登记并录取。 6月18日8:30-20日17:00 京籍(含京籍待遇)家长在小学入学管理系统中进行学区内志愿填报。 6月22日8:30—23日17:00 通过五证审核后的非京籍学生登录小学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第一次学区内志愿填报。 6月24日前 区义教办对京籍(含京籍待遇)分批按志愿进行计算机派位。 6月28日前 区义教办对非京籍进行学区内按志愿计算机派位。 6月28日8:30—29日17:00 通过五证审核但未被学区内学校录取的非京籍学生第二次填报志愿。 6月30日 区义教办对非京籍按志愿进行第二次全区内计算机派位。 7月4日前 各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7月13日前 各小学向教委办学管理科报送入学招生工作总结。

  丰台区

  时 间

  工作内容

  4月29日前

  完成本区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和去外省、外区就读初中申请工作

  5月1日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5月9日

  小学、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开始

  5月12日至13日

  区教委受理外区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回丰台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5月13日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开始

  5月14日至15日

  准予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受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报名

  5月21、22日

  区教委对报名的小学毕业年级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进行特长考查

  5月31日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截止;

  小学、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截止

  6月3日前

  民办初中校、寄宿制初中校完成招生工作

  6月6日前

  民办小学校、寄宿制小学校完成招生工作

  6月18日至19日

  小学校审核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父母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相关材料;

  儿童上网填报志愿学校

  6月28日前

  完成小学、初中划片入学分配

  6月30日前

  审核下发新生名单

  7月5日

  各中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9月1日至15日

  建立新生学籍档案

  门头沟区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4月29日前

  各小学完成毕业生信息核对更新工作

  5月1日起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5月6日前

  各小学持申请回家庭新住址入学的毕业生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原件及申请表,统一到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5月9日

  启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

  5月9至13日

  区考试中心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县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11日之前完成办理出区手续)

  5月13日

  启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

  5月14—15日

  准予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受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报名

  5月14至22日

  各一般初中校根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受理就近就读的本市户籍(含对待生)学生到对口学校入学的报名登记工作

  5月21—22日

  对报名的小学毕业年级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进行特长测试

  5月24日前

  区考试中心完成特长生招生工作

  5月23至25日

  各相关中学到区考试中心办理就近就读学生入学的审核、备案工作

  5月31日

  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截止

  6月10日前

  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招生工作

  6月13日前

  各初中校上传招收非京籍学生名册

  6月15日前

  区各一般初中校就近就读招生工作完成

  6月18至19日

  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6月27日前

  初中入学录取(京籍)

  6月28日前

  初中入学录取(非京籍)

  6月20日前

  初中校向区考试中心上报学校招生名单

  6月24日前

  区教委通知各小学审批结果

  7月1日前

  区教委中小教科将各初中校新生名单审核下发

  7月1日

  各中小学到考试中心进行录取通知书的交接

  7月4日开始

  各中小学(含接收小学毕业生的特殊教育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9月1日至15日

  建立小学和初中新生学籍档案信息

  顺义区

  

  房山区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5月9-31日 适龄儿童信息采集(非京籍适龄儿童须先持“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到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 5月3日-6日〔周二至周五〕 小学完成政策宣传工作,并应不在本区上初中的京籍(含按京籍对待)家长要求,打印毕业生《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表》,非京籍小学毕业生填写“是否在京就读初中确认单” 5月9-13日〔周一至周五〕 区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县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审核和登记工作,出区审核11日前完成 5月14-15日〔周六、日〕 准予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受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报名 5月21日-22日〔周六、日〕 对报名的小学毕业年级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进行特长测试 6月1日〔周三〕 乡镇街道教委上报“五证”审核结果 6月2日-3日〔周四、五〕 小升初完成就近入学登记(原行宫园学校片区) 6月10日〔周五〕 小学在初中入学系统中完成小学毕业生信息传送 6月10日〔周五〕前 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跨区招生工作 6月13日-17日〔周一至周五〕 小学上报小学毕业生的《北京市初中入学登记表》(含毕业成绩、评语和分配学校)。区义务教育入学办公室在系统中进行确认分配 6月18-19日〔周六、日] 小学审核京籍入学相关材料 6月21-22日[周二、三〕 中学审核新生入学相关材料 6月24日 〔周五〕前 初中校向区义务教育入学办公室上报学校新生名单 6月25日〔周六〕 小学审核非京籍入学相关材料 6月27日-29日〔周一至周三〕 区教委审核入学相关信息 6月26-27日〔周日、一〕 办理回户口所在区县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学生档案交接事宜 7月1日〔周五〕前 区义务教育入学办公室将各初中新生名单审核下发 7月4日〔周一〕起 各中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9月1日-15日 建立小学和初中学生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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