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08 09:24 我要投稿
27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备受瞩目的“狼牙山五壮士”中的两位英雄葛振林、宋学义的后人诉《炎黄春秋》杂志社前执行主编洪振快名誉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洪振快侵犯了葛振林、宋学义的个人名誉,而且侵害了相应的公共利益,判令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该法律判决对言论自由的边界问题给予了特别强调。判决书明确写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言论自由是我国现行法律的明确规定,也是本案裁判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狼牙山五壮士”早已超越个人范畴而成为整个社会的象征符号。他们是民族精神的主要载体,凝聚着民族的共同情感,承载着社会心理积淀。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此次“狼牙山五壮士”的侵权案判决虽然只是一审判决,但其通过适用法律的过程,让公众透过具体鲜活的个案,得以准确把握和理解表达自由、学术自由的界限,更新对于公共利益概念的认识,在权利的行使过程中,更加明确哪些底线不容踩踏,哪些红线不能触碰,从而对营造清朗的舆论空间起到积极作用。(王丹)
《学术研究应当讲规范守底线》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edu.yuduxx.com/news/778467.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