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28 23:03 我要投稿
日前,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目前省人社厅正在开展2014年度省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工作。检查对象为去年12月31日前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的省直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据了解,年检内容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河南省相关政策等情况;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办学规模、学校管理等办学基本情况;学校年度招生及培训工作开展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学籍管理、招生简章和广告等备案情况;学校颁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结业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等情况。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直接认定为年检不合格: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的;未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失效期超过两个月的;出租或转让“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教学点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年检,或拒不参加年检、不接受实地考察或实地考察不合格的;办学内容、地址等发生变更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未按审批专业开展培训、擅自改变学校名称或违规开展合作办学的;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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