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13 17:39 我要投稿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晟)在校生王某捡到了两张身份证,因发现身份证上的照片与自己长相相似,便用他人证件办理银行卡。近日,丰台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决王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检察官介绍,23岁的王某是河南某职业技校的学生,2013年国庆假期,王某多请了几个星期假来京打工赚钱。10月16日,他在地铁内捡到了两张身份证,并且发现其中一张身份证上的照片与自己长相相似。
王某打算用捡到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用于日后开网店刷信用。第一张办理成功后,王某又用身份证去附近的另一家银行办理第二张银行卡,后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
检方表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而“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与目前金融机构所规定的银行卡的范围是一样的。
《河南某职校在校生捡到身份证冒名办卡被判缓刑》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edu.yuduxx.com/news/129960.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