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
安阳市学前
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民办幼儿园成为该市学前教育的主力军,为学前教育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促进民办幼儿园
健康发展,安阳市建立了由市教育局、法制办、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等局委参加的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民办幼儿园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意见》。该市各县(市、区)向市政府递交了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责任书,以推动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协调学前教育的发展,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所承担的管理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共同促进该市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协调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及联合执法等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研究部署辖区内幼儿园管理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政策措施及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县(市、区)要采取切实措施,依据民办幼儿园设立的有关政策和程序,进一步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协作,严格准入门槛,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管理,落实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度,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进行动态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各县(市、区)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定期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园舍设备、园务管理、卫生保健、教育保育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整改到位。要将辖区内的所有幼儿园(包括无证幼儿园)全面纳入监管范围,尤其重视对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指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防事故发生。
《意见》还提出,保障经费投入,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新建城镇住宅小区、旧城改造等,应按照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根据居住地适龄儿童数量和分布状况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幼儿园。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对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城镇小区,规划部门不予审批。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规划中明确的配套幼儿园位置、建设规模和有关规范标准建设幼儿园,并与住宅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按照规划配建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开发商自主办园的,确保办成普惠性幼儿园;出租办园的,由当地发改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租赁指导价,一律办成普惠性幼儿园。
(安阳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