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鹤壁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结合本市教育实际,12月6日,出台《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冬季校园安全工作,强化学校安全检查,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整改消除及时到位,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安全。要求本系统各单位重点针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治安、集体活动安全、安全教育、安全责任制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事故查处情况等11个领域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治。从《方案》出台至2017年3月底为大检查时间。
二是各县区及市直各学校均制定了具体的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各级各类学校对单位内部安全隐患均开展了深入细致的拉网式自查,截至目前,尚未发现重大校园安全隐患。
三是实施“半月报”制度。大检查期间,当月10日及25日,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等工作进展情况,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报市教育局。
四是适时督查。市教育局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适时对县区及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进行安全督查。
12月13日和14日,对市外国语中学、市淇滨小学、市实验幼儿园、
淇滨区湘江中学、淇滨区嵩山小学、淇滨区实验幼儿园、
浚县小博士幼儿园、浚县第三实验小学、浚县实验中学等9所学校进行安全抽查。抽查发现:个别学校存在食堂使用灌装液化气烹饪、3所学校灭火器悬挂过高、2所学校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标志损坏等现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现场进行交办,食堂灌装液化气立即停用,其他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跟踪问效。
(鹤壁市教育局 董民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