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0月18日和11月27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
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结合省市机关相关要求,
济源市
教育局决定成立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查督导组,开展全市学校安全专项督查活动。督查方式为12月20日前,各中心校、市直学校结合督查内容进行自查,12月30日前,局机关各科室对联系单位进行督查。各巡查督导组随机抽取若干学校(中心校不少于2所学校、2家幼儿园、2家托管机构)进行检查。
督查内容包括工作部署情况、安全教育情况、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冬季安全工作情况、学校日常防范情况、食品安全情况。
济源市教育局对督查工作作出要求,一是做好“一查一看”,查阅安全工作履责留痕情况,到现场对隐患整治、“三防”建设、落实“一岗双责”等情况进行实地查看;二是做好研判指导,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现场进行研判、分析,及时结合相关职能科室提出明确的整治时间节点、责任人、措施等相关要求;三是做好跟踪督办,局机关各科室要及时督促联系单位,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安排专人跟踪督办,抓好落实;四是做好巡查评价,各巡查督导组对发现的隐患当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填写《济源市学校安全工作巡查督导情况登记表》,对受巡查督导单位的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济源市教育局 供稿)